因员工出差发放的差旅费津贴是否需要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 |
日期:2024-07-11 人气:626 | |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企业员工出差津贴报销需要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助、补贴、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可以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应根据企业相关制度确定,不需要发票扣除。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第89号)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的费用类别中明确包含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 注意:一般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三部分,其中城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应当明确属于差旅费津贴的范围,根据12366的回答不需要发票可以进行扣除。但如果员工已经就市内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作为差旅费津贴领取了现金,就不能再用打车发票和餐费发票进行报销,两者不可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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