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勾选”模块:是对用于办理进项抵扣用途的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与统计签名。
“退税勾选”模块:是对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进行勾选确认。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两个模块相互独立,用途各不相同,一张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操作!
那如果不小心把“抵扣勾选”误操作成“退税勾选”,或“退税勾选”误操作成“抵扣勾选”,肿么办?
请看如下指南:
“发票抵扣勾选”数据需调整为“发票退税勾选”数据的操作 |
发票是否已用于纳税申报 | 具体情形 | 操作明细 |
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 | 已“抵扣勾选”,尚未“申请统计” | (1)取消原勾选; (2)选择“退税勾选”。 |
已“申请统计”,尚未“确认签名” | (1)撤销统计; (2)取消原勾选; (3)选择“退税勾选”。 |
已“确认签名”,尚未进行纳税申报的 | (1)撤销“确认签名”并撤销统计; (2)取消原勾选; (3)选择“退税勾选”。 |
发票已用于纳税申报 | 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可撤销 | (1)撤销申报; (2)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选择“回退税款所属期”,回到上一所属期; (3)撤销“确认签名”、“申请统计”; (4)撤销“抵扣勾选”并进行 “退税勾选” |
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可撤销 | 外贸企业应向主管征税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进行处理。 注:每张发票只能开具一次《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即只能进行一次内销转出口业务。 |
“发票退税勾选”数据需调整为“发票抵扣勾选”的操作 |
发票是否“确认退税勾选” | 发票是否已用于退税申报 | 操作明细 |
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确认退税勾选” | — — | (1)取消“退税勾选”; (2)选择“抵扣勾选”。 |
发票已“退税勾选”并已“确认退税勾选” | 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 |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发票误勾退税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模块,生成申报数据,通过“出口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数据; (2)查询“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误勾选退税且未申报退税明细数据”,如审核通过,则可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次日后重新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
发票已用于退税申报,且符合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的条件 | (1)外贸企业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 (2)外贸企业向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的,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次日后,可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于“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进行勾选,然后进行统计、确认,相关税款可以用于抵扣。 |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出口退税研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