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税收指引》 | |
日期:2018-10-12 人气:2039 | |
《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税收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2018年8月 编制说明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为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非居民企业税收服务水平,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全面了解并能够清晰、便捷查找到符合自身需要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税收政策和制度,降低“引进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编写了《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税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分七章,第一章介绍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税收政策相关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政策,第二章至第六章按照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和租金等所得类型,分别介绍了各所得类型的概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制度,第七章介绍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税收政策。 我们希望《指引》能为已经和即将来华投资的非居民企业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帮助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有效防范税收风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外商投资办税环境,为提高“引进来”质量和水平,培育国家引资新优势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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