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马不停蹄给出六项税收优惠可减税超450亿 | |
日期:2018-08-31 人气:1893 | |
据新闻联播报道,李克强总理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六项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采取新的优惠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
第一、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解读:该项优惠实际上是一种困难性减免,在现行税务实践中已经有不少存在。比如,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在2018年6月15日挂牌的当天就发布《关于明确停产停业企业出租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7号)就明确,为帮扶停产、停业企业,促进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确保停产、停业企业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到位,对停产、停业企业出租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与减免。理解上国务院给与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范围可能会更大一些。
第二、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 解读:此前社保基金投资业务已经有了部分业务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比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48号)第三十四条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这些投资业务很可能都会给与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第三、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解读:估计会参考此前对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涉农贷款简易计税政策执行。对其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四、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解读:此前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可以说500万的优惠政策还没有落地,就一下子提高到1000万。这也说明国务院真心实意地希望早点让大家享受税收优惠。但平心而论,离9月1日真的是太近了。
第五、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 解读:此举毫无疑问是为了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金,其优惠主体必须是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对象必须是国内债券市场的债券利息收入,对其免征增值税和预提所得税。理解上这里的增值税是针对属于贷款服务性质的利息收入。
第六、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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