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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鼓励个人租房消费
日期:2018-08-27  人气:1856

        8月24日,苏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印发并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集中式住房租赁业务,特别要培育发展目前正在兴起的“长租公寓”专业租赁企业。按照“意见”,市级层面上明确1至2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集中式住房租赁业务的试点。“意见”鼓励个人住房租赁消费。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同时,完善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对住房租赁企业或经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通过IPO、债券及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本文转自苏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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