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不能超经营范围开发票? | |
日期:2018-06-06 人气:1849 | |
这年头误区年年有,今天再为大家来一个扫盲《谁说不能超经营范围开发票?》。
问题一:何为超经营范围?
所谓经营范围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般以工商登记中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的企业章程中的范围为准。
例如:张三成立个企业,在工商执照上经营范围上是卖西瓜的,结果企业不仅卖西瓜,还卖红薯,就是超经营范围了。
问题二:何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所谓发票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指发生流转税业务(即增值税或营业税业务)时,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形范围。
而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一般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开具发票时开具发票,例如甲公司借款十万给张三企业,借款行为本身并不涉及增值税或营业税,而此时如果甲公司开 具了发票,则是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时,开具了发票;第二类是需要开具甲种类发票,结果开具了乙种类发票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租房给乙公司使 用,应该开具营业税发票,结果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又如甲公司销售免增值税货物,应开具普通发票,结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两类都属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三十五条规定,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问题三:超经营范围开发票是否违法?
从问题一和问题二可以明显看到,超过经营范围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完全是两码事,超过经营范围经营,只要经营事项开具的发票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对于发票的规定,则不违法,即,可以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
例如:甲公司工商登记上经营范围为卖汽车,甲公司正好购进一批零部件对外销售,甲公司销售零部件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完全符合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范围(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以及营改增等),因此合法。
又如:甲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买卖,主要开具营业税发票,结果处理公司一批钢材,这时候,甲公司如果在国税已经领购了普通机打发票,并对外开具,虽然销售钢材超出了工商执照上房地产开发与买卖这一经营范围,但是销售钢材开具国税普通机打发票,依然合法。
问题四:超经营范围是否受法律处罚?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规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旧的文件对于超出经营范围规定了处罚,然而新的相关文件中将这些超出经营范围处罚的条款予以了废除。
也就是说,按新文件的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处罚。
在这里要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公司主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例如从卖西瓜变为卖红薯,则需要办法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果不依法办理,则可按工商登记规定进行处罚。
二是如果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从事的是法律法规禁止或需核准审批的行业,则相关行业规定会对此进行处理处罚。
总结: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是两件事,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规范,而经营范围按工商规定进行规范。
发票的使用只要符合发票的使用范围,则合法合规;而企业经营中,偶尔超出经营范围不属违规,只有主营业务发生大变,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中经营范围变更时,才可能涉及超经营范围违法问题。 本文转自段光勋的博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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