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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制简介
日期:2018-05-24  人气:1940
  【编者按】作为国际自由港及金融中心的香港,其税制以简明著称,来源地规则、税制简单、税率低、税基窄是其基本特征。来源地规则是指纳税义务的产生仅与所得或利润的来源有关,而与纳税人包括公司的居所或居住地无关。换言之,源自香港的所得才会视为应税所得,而源自香港境外的所得,则无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这就是为什么众多非居民企业会绕道香港来中国投资的原因之所在。


一、总体介绍

  现行香港税制,属于分类税制,以所得税为主,主要是指个人或企业取得来源自香港的营业利润、薪金和租金三类所得。除了3种直接税如利得税 (Profits Tax)、薪俸税 (Salaries Tax)、物业税 (Property Tax)外,还有9种行为税:差饷、地租及地税 (Rate and Rent)、印花税(包括额外印花税)(Stamp Duty and Special Stamp Duty)、 博彩税 (Entertainment Tax)、应课税品(商品税) (Dutiable Commodities)、酒店房租税 (Hotel Accommodation Tax)、商业登记费 (Business Registration Fee) 、 飞 机 乘 客 离 境 税 (Air Passenger Departure Tax)、车辆首次登记税 (First Registration Tax)。其中利得税与薪俸税不仅是香港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与赴港投资关系最为密切。
 
  香港税制与国内税制比较而言,香港税制具有低税率、简单易操作、征税范围窄(征税范围只限于从香港赚取或获得的收入)、税率随着年度财政预算案而变化等特点。此外,香港政府未就销售环节或资本增值方面征税(即没有增值税或土地增值税等),即在商品全部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基本上都不征税,换言之,没有流转税。另外,香港政府一般也不会就股息和其他资本性所得收入课征税收。
 
  香港睡姿与国际其他主要经济国家包括我国的征收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香港采用的所得税征税模式并非以“税收居民”(Tax Residency)为征税基础,而是以“地域来源地”(Territorial Source Concept)为征税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所得才会视为“应税所得”,而源自香港境外的所得,则无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二、具体税种
1、 利得税(Profits Tax)
  利得税 (Profits Tax)是香港税务局,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 或业务的个人和企业(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取得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售卖资产的资本所得的利润除外)所征收的一种税。
 
  利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损益表的纯利或亏损)-非应税/免税所得+ 不可扣除项目/支出–可扣除项目/免税额
税率:公司16.5%,合资格财资中心、合资格飞机出租商及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的合资 格利润利得税税率为 8.25%。

  若调整后的结果为亏损,亏损额是无限期结转,抵消公司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 薪俸税(Salaries Tax)
  薪俸税是针对个人,按照其从事任何职位或受雇任何工作,在香港境内所得的实际收入所征收的税款。如果受雇工作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只就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取得的酬金缴纳薪俸税,即只要不是从香港境内取得的收入,就不须要征税。
 
  到香港征税则采用”地域来源地”原则,因此,个人是否属于香港居民纳税人不作为是否征收香港薪俸税的一个判断标准。
 
  目前薪俸税标准税率为 15%,还有累进税率。免税额有:基本免税额 (Basic Allowance) 已婚人士免税额、单亲免税额、供养亲属免税额等等。
 
3、物业税 (Property Tax)
  物业税是香港税务局向在香港拥有土地和建筑物(包括但不仅限于) 的拥有人征收的税款。现行的《税务条例》的相关条款亦适用于物业税。 这里特别指出,香港的物业税是按照拥有人所拥有物业,就其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包括应收及已收收入)作为评税基础的,如果没有租金收入,则不需要缴纳物业税。在计算应缴物业税时,还要考虑该物业收入是否需要按个人入息税和利得税的评税方法(如,在一定的条件下,如获得税务局的批准,就该租金收入豁免缴纳物业税,而可缴交利得税的情况下, 不但可以从该“租金收入”中扣除维修费和装修费,若该物业是按揭的, 还可以扣除按揭利息。显然,它是一种所得税)。
 
  物业税按应评税净值乘以标准税率计算。2016/17 课税年度的标准税率为 15%。
  应评税净值=物业使用权应收的代价-可扣除项目 可从应评税值扣除的项目包括:差饷、修葺及支出免税额等。
 
4、 个人入息课税 (Personal Assessment)
   “个人入息课税” (Personal Assessment),是对个人入息收入总额进行评税、计算的一种征收方式,并不是针对某类收入的一个税种。香港 现行的税制,还没有对个人入息(即收入)总收入的概念。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除受雇收益(相当于工资、薪金)外,还同时取得从物业 出租或经营所得,该三类所得,应分别各自独立评税和申报交纳;但是纳 税人符合相关规定,将可以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申报方式,将三类 所得收入合并计算并申报纳税。
 
  在香港的以上个人三类入息所得中,只有薪俸税可以享受个人免税额和累进税率,其他两类收入所得税的征收,都是固定税率,且没有个人免税额扣减;如果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方式申报纳税时,就可按照“个人 全部收入所得”合并评税,“个人全部收入所得”都可以按照薪俸税的评税规定,可以全额享受个人免税额和累进税率。不仅如此,选择“个人入 息课税”方式,还可以享受许多其他税项中没有的扣除额,甚至准许用个人业务上的亏损来抵消其他收入。
 
5、差饷 (Rate)
  差饷是根据《差饷条例》(香港法例第 116 章)的规定,对物业单位的拥有人及占用人征收的税项 。主要是按征税地的房产价值或租值,抽取一个比例的款项作为地税,是香港政府向香港境内房地产业主征收的一种财 产税,其性质与国内房产税相类似,只是不论是否出租或是自住用途的物 业,其差饷计算方法和税款是没有差别。
 
  差饷的征收及估值由差饷物业估价署负责。差饷的计算,是先由差饷 物业估价署为每项物业计算应课差饷租值,应课差饷租值的定义,是估计物业在指定估价依据日期作出租用途时,可取得的合理年租金。
 
  以 2017-2018 财政年度而言,差饷征收率为 5%。
 
6、应课税品(Dutiable Commodity)
  应课税品是根据《应课税品条例》(Dutiable Commodities Regulations - Cap 109) (香港法例第 109 章)的规定,对酒类、烟草、碳氢油、甲醇 及其他物质四类应课税品征税。其征收方式与国内的关税相类似,但由于香港并没有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所以应课税品常被认为是香港关税。
 
  任何人士、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进口符合规定的酒类、烟草、碳氢油 及甲醇到香港,需要在香港就应课税品缴纳相关税款。 比如:雪茄每公斤2455港币。
 
7、 印花税(Stamp Duty)
  印花税是就文书征收的税种,其征收对象是对证明交易的文书,并不是有关交易的本身。“文书”(Document) 一词在《印花税条例》第 2 条中 的定义是包括“一切书面文件”(Written Document)。即,如果相关交易 没有开立证明交易的文书(例如:口头租约)(Verbal Tenancy Contract), 就无需缴付印花税。
 
  印花税是就文书征收的税种,纳税人为签立了应税文书的双方或多方, 而双方或多方需共同及个别地负责缴纳印花税。纳税人无论是个人或是公 司处于香港境内或是境外,只要属于《印花税条例》所示的下列四 个类别,需就书立的应税文书缴纳印花税。: 转让或租赁坐落香港的不动产;(例如:住宅,土地等)   转让香港证券;(例如:买卖证券,证券借贷等)   发行香港不记名文书;及文书的复本及对应本。
 
  注意:香港政府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宣布将修订《印花税条例》以调高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至划一 15%。待相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任何在 2016 年 11 月 5 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住宅物业的文书,除获豁免或另有规定外,均须按新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缴付“从价印花 税”,税率划一为物业的代价款额或市值(以较高者为准)的 15%。
 
额外印花税 (Special Stamp Duty):
  为遏抑住宅物业的投机炒卖活动, 香港政府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及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并在取得后二十四个月内(物业是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后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前取得)或 36 个月内(物业是在 2012 年 10月27日或之后取得)将其转售, 须于从价印花税之上缴付“额外印花税”。 该税是根据物业交易的代价款额或物业市值(以较高者为准),按转让方 转让前持有物业的不同持有期而定的税率计算。 比如:
 
 
 
8、商业登记费(Business Registration Fee)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Business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香港法 例第 310 章)的规定,任何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包括海外个人或公司), 需为其业务申请商业登记证来从事商业活动,并且缴付商业登记费及政府 征费。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登记并非以规管商业活动为目的,也不等同于营 业执照。
 
经营业务人士,可选择发出 1 或 3 年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经营人士一经提出选择,该选择将持续有效,直至他另行以书面形式撤销选择为止。 比如三年期的商业登记证的登记费为5200港元,征费750,合计5950港元。
 
9、 汽车首次登记税(Motor Vehicle First Registration Tax)
  香港没有特别针对进出口货物(包括汽车)征收关税,但为了减少香 港特别行政区道路之负荷和控制进口车辆之数目,减低空气污染,香港政 府根据《汽车(首次登记税)条例》(香港法例第 330 章)对所有在香港 道路上首次使用的汽车,征收“汽车首次登记税”。
 
  比如私家车,如公布零售价或海关评估应课税值为最初的港币 150,00,税率40%
 
10、 博彩税(Betting Duty)
  博彩税是根据《博彩税(修订)条例》(香港法例第 108 章)的规定, 香港政府对于在香港取得博彩收益所征收的税种,包括香港赛马会所收取得赛马投注、足球博彩投注及六合彩收益等。因为博彩税是在投注环节向 获批准之投注举办商征收,所以一般大众市民是不需要缴交博彩税的。
 
11、 机场旅客离境税 (Air Passenger Departure Tax) 2.12.1 概述
  机场旅客离境税是根据《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香港法例第 140 章) 的规定,向乘搭飞机离开香港的乘客征税。
 
  每名香港国际机场的离境旅客须缴交 120 港元的离境税。当然特殊情况的旅客则可获得豁免机场旅客离境税:
 
12、酒店房租税(Hotel Accommodation Tax)
  酒店房租税是根据《酒店房租税条例》(Hotel Accommodation Tax Ordinance) (香港法例第 348 章)的规定,对纳税人取得的酒店住房租金收入征收的税 。酒店须按住客所付房租缴纳税款。

  为鼓励香港旅游业的发展,政府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把,税率调低为客人所付房租的 0%,即免收酒店房租税(2008 年 7 月 1 日前,税率为 3%)。

本文转自张新军说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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